2022年6月28日 星期二
隆委干〔2016〕13号
关于彭迪同志挂职的通知
各乡镇党委,县委各办部委,县直正科级以上各单位、各人民团体党组(党委):
现将中共邵阳市委2016年4月29日邵委干〔2016〕25号文件《关于彭迪等同志挂职的通知》摘要转发如下:
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2016年3月15日湘组干函〔2016〕22号通知,市委研究同意:
彭迪同志挂职任中共隆回县委委员、常委(挂职2年)。
彭迪同志挂职期满离开隆回后,其挂任职务自行消除,不另行文。
中共隆回县委
2016年4月29日